学院动态 || 智能工程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当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浪潮正在蓬勃涌动,并已成为国家层面上的发展战略。为了提升科学文化氛围,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综合素质,根据创新创业指导思想思路,智能工程学院决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第一届创新创业大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活动目的
本次大赛旨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氛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开创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新局面。
大赛主题
青春创未来,有你更精彩
大赛时间
2023年3月30日—4月15日
主办单位
智能工程学院
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智能工程学院大一、大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大一、大二年级各班级至少出一支队伍,参赛者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组成优势互补的参赛小组,在广泛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完成一份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的、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商业计划。
(三)、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应为参赛者参与的发明创造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四)、所组成的参赛小组原则上最少3个成员,最多不超过8个成员。
(五)、所有参赛的创业计划书要求提供打印纸质版和电子版。
(六)、各参赛小组(团队)须提交一份完整的创业计划书(一般为15-35页,使用A4纸双面打印)。具体要求核心内容:包括产品或服务的独特详尽的市场分析和竞争分析、实现可行财务预算、明确的投资方式、管理队伍和公司介绍。
大赛赛道安排
大赛设职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下简称“红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参赛项目可自主选择赛道参赛,一个项目只能参加一个赛道。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概念的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大赛项目报名时,须根据参赛项目赛道选择、选手组成情况、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选择相应的赛道与组别。
1.职教赛道
本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分类如下: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智能工程学院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创业组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智能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一)公益组
①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②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二)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②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三)创业组
①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②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产业命题赛道
产业命题由企业向大赛组委会进行申报,大赛组委会统一对产业命题进行评审遴选后,面向高校师生公开发布。具体命题另行通知。
各赛道组别,详细参赛条件、评审要点见本通知附件。
大赛日程安排
(一)初赛阶段(2023年3月30日-4月 10日) 各班级参赛队伍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推荐项目信息和参赛材料(见附件),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大赛联系人处,所提交的材料包括纸质版项目计划书和电子版 PDF 格式各一份,以及附件1推荐表和附件3汇总表。大赛评委会将选出20个项目入围决赛。
(二)决赛阶段(2023 年 4 月 15 日)
学院进入决赛的项目参赛队伍将在比赛现场进行项目路演展示。包括创业项目陈述(含 ppt 及 1 分钟视频演示或实物展示,共6分钟)和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等两个环节,总计不超过11分钟。评审专家将对参加路演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现场公布并颁发奖项。入围决赛的项目需在 4 月 14 日前将ppt报送至大赛联系人处。
大赛奖项设置
大赛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2名,每项获奖项目将分别颁发证书和奖品。
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的作品与成果,若出现违规或侵权行为将被视为故意作弊,大赛办公室将取消其继续参加比赛以及评奖的资格。
2、参赛学生若在比赛期间变更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大赛办公室。
3、所有参赛团队成员均可获得综合素质分1分。
4、大赛联系人及电话:
谢海鹏:13929793832
曾彩蓉:1382595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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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顾】
编辑:李佩玲
初审:陈嘉烽、郑振凯
复审:康铭欣、郑钦杰
终审:曾斌老师